然而,随着城市少数民族特别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口逐年增多,城市民族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城市少数民族整体上属于弱势群体,人口总数少、且居住分散。流动人员整体受教育程度低、流动人员从业层次和收入水平相对也较低。城市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因经济利益和城市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城市民族工作力量亟待加强,社区的功能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普遍不足,与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建议:
1、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的组织网络体系。完善市、镇(区)、社区三级组织网络体系。纵线由市民族工作部门和镇(区)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组成,横线以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台,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同志参加,并健全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沟通制度,重大事项联席联办制度,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制度。
2、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2012年建立清真拉面服务业协会的基础上,依法建立城区少数民族联谊会,鼓励少数民族社团在协助党和政府宣传民族政策,通过社团把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吸纳和团结起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3、切实保障和改善城市少数民族民生问题。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上学、就业、住房等生产生活中的难点问题,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有关部门要给予倾斜照顾。
4、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推动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民族团结宣传示范单位、清真拉面示范店等争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助推器,不断创新创建活动的形式和途径,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