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起步于1993年,通过收购、腾让、盘活、改建、新建、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到2012年底先后为全市1000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了居住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缓解了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但与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实际需求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存在覆盖率不高、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保障标准偏低、资金渠道单一、循环使用率不足等问题。我们建议:
1、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职工住房普查工作,掌握中低收入群体真实的住房需求。
2、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市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做到家喻户晓。市住房保障部门要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召开各个层次的座谈会,定期通报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要按照收入标准线分别确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让群众充分、及时地掌握具体实施办法,及时申报。
3、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建设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广泛动员并吸纳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和房地产企业投身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
4、从2013年起,坚决执行省政府“廉租住房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经济适用住房由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要求,做好扩面工作。
5、严格执行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经济适用房和解困定销房上市交易的办法规定,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进行拉网调查,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让社会信服,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