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何加强规范引导、振兴美丽乡村,我们建议:
一、建立评估机制,精准施策。对我市乡村人文和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成立由政府办牵头,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城建局、旅游局、文广新局等单位成立评估小组,制定相关硬性指标,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对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文化、乡村里下河水网文化、红色文化、民族风情文化等各类特色元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达成共识,梳理好村民的个性要求,为下一步具体编制规划和项目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无论是乡村旅游项目还是现代化农业项目,抓好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结合各区域优势和特点,制定整体发展布点规划,在全市合理选址乡村旅游项目和新型农业项目,明确各地区特色项目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不搞普遍开花,充分发挥各自项目的特色优势,真正实现一区域一品牌。
三、注重分类指导,挖掘特色。因地制宜编制各类带有个性特色的实施性详规,按照新建、保留、限制、撤并等不同类型,在明确新建和保留庄台的基础上,侧重从筛选具有地方特色、拥有丰富资源的乡村入手,因地制宜,差异化、个性化、人文化开展镇、村风貌设计和景观建设,体现一村一品、一村一韵,彰显一镇一特色,其规划要经市有关部门统一审批。建议每个乡镇先行建设1至2个,并结合旅游开发项目,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
四、倡导公众参与,确保实效。在打造美丽乡村过程中,应倡导“开门做规划”的理念,以保障和提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基准。建立由政府部门、乡村规划师、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深入开展驻村调研,详细了解村庄发展历史、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使村庄规划符合当地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规划”,真正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