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月2日、4月7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分别组织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管理、协调人员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培训班,学习了《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宅物业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下称《工作意见》)和《高邮市市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3、3月29日,省“创建省级示范物业管理小区”考核验收组对水岸英伦(陆宇中央郡)创建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3 月 16 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办了市住房保障政策培训暨业务交流会。高邮镇分管社区工作负责人、城区 16 个社区的支部书记和住房保障工作经办人、负责信息比对的多部门工作经办人员, 房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5、3月10日,我市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从规范机构管理、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经纪活动管理、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动督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
6、今年我市计划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100套(户),分7个项目,由高邮镇、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高新区具体负责实施。截至3月底,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937套,基本建成457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