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村级干部管理
一是注重村干部选拔任用。全面实行村党组织选举“双推一选”、村委会由村民民选、村其他干部“培育择优”等制度,确保把“三强型”村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班子中。同时,推行村党组织委员和村委会委员交叉兼职。
二是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规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或市以上的集中培训,其他村干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开发区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落实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制度,积极支持和鼓励在职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目前,该区大专学历的村书记占75%以上。
三是强化后备干部的培养。村两委会不断健全完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采取公开选拔的形式,把工作能力强、岁数年轻、群众基础好的村干选拔到村书记岗位。同时建设了村党组织书记、副职、“两委”委员后备人才,确保每村2-3人35岁左右青年后备干部,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四是规范村级干部行为。注重对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监督,建立健全了谈心谈话、诫勉、述职述廉评议、离任审计制度和处置不合格村干部等办法。今年以来,区党工委领导与村书记集中谈心谈话在2次以上,与少数和个别村书记谈心谈话达3次左右,不断鼓励、勉励年轻干部,不断提升其各方面素质。
二、规范村级组织事务管理
今年,开发区积极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坚持了三项原则。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加强民主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不断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民主公开、群众参与。区党工委按照村级事务民主公开、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重点强推村级组织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区党工委从农村实际和群众需要出发,紧扣农民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充实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内容和程序,着力解决村级事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在坚持村级事务管理三项原则的同时,还重点强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议题公开、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
三、规范村级组织“三资”管理
按照“四有一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账区管”模式,建立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三资”管理明白台账。由区纪工委、财政分局、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组成专门机构,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认真核对村委会账面余额,盘点现金、银行存款,重点清查集体所属的土地、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资产、债权债务和各类合同,对“三资”的种类、质量、价值、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同时,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对“三资”数量增减情况及时登记存档,实行动态管理,对审计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规范村级组织阵地建设
在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中,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规范标准,搞好配套,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将村党组织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和党员活动室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完善村级“七室两超市一广场”功能区域,整合职能相近的“站点办室”,提倡一室多用,不单设个人办公室,同时实行村书记(主任)坐班服务制。建立村不少于40平方的位于一楼一站式服务大厅,对不符合要求的村坚决进行整改。村门牌、制度牌、公开栏等格式及内容规范,使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基本达到室外景观标准化、室内设施规范化、干部管理制度化、办事程序公开化,真正做到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制度健全。今年新购置了电教设备,对村级干部远程教育再强化,使村级组织做到有规章制度、有学习资料、有档案资料、有活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