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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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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政策办理流程
  ●您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吗?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江苏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江苏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 

  一、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三、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您如何申请审批?            (见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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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政策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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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12“单独两孩”政策办理流程 2014-04-18 2 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