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防治违法工作意见》(邮发【2013】43号)),我局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物业服务住宅小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邮住房【2013】65号)和考核办法。
自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局迅速启动该项工作,加大对城市规划区物业服务住宅小区防治违法建设的工作力度,督促和监督物服企业从源头上从严控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李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