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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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法院出台《关于打造高质量司法 服务保障“四个高邮”建设的十八条措施》~~~
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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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法院出台《关于打造高质量司法 服务保障“四个高邮”建设的十八条措施》
精准聚焦“四个高邮”建设 对标对表优化司法服务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破解司法难题,打造高质量司法,高邮法院精准聚焦“四个高邮”建设,对标对表优化司法服务,出台了《高邮法院关于打造高质量司法 服务保障“四个高邮”建设的十八条措施》。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实力高邮”建设

  1.建立“三重”定期走访和联合会商机制。主动对接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适时开展法律宣传与指导;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发改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结合案件审理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苗头倾向问题,深入排查影响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不稳定因素,完善预警反馈机制。

  2.建立“执破直通”机制,提升“办理破产”指标质效。建立“执破直通”机制,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堵点。在移送审查阶段,由执行人员与破产法官共同把关,将预审查、受理审查工作端口前移;在案件审理环节,充分发挥执行法官了解破产企业经营及财产处置状况的优势,提升破产案件程序中企业财产查控处置效率;在执行阶段对已完成的评估、审计、拍卖等执行成果,有效期内与破产程序共享,避免重复工作。

  3.深化破产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府院联动模式,积极探索与市场监管、人行、国资、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协调机制,推动不动产、特殊动产、设备、银行存款、车辆、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登记系统在破产审判中的应用;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促进破产程序中税费申报、减免、优惠等程序规范统一;依托政府协调解决社会稳定、经费保障、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切实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科创名城建设。优化管辖布局,争取在上级法院认同基础上,确定本院对外地当事人在网络平台上侵犯我市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行为的管辖;破解维权举证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制度,必要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发出需求函,协助参与诉讼的调查环节;主动对接我市灯具协会、大闸蟹协会、鸭蛋协会等,摸排具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深入企业进行维权指导,压降企业维权时间成本。

  5.优化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化顾及企业稳定与发展,促使重大项目尽快安心落户投产、重点工程及早施工建成;开辟困难小微企业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加强诉讼指导,提供诉讼便利和司法救济;对企业尽可能少查封、少冻结, 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多以担保、抵押、以物(货)抵债等方式解决企业债务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6.全面提升“执行合同”指标。优化办案流程,聚焦企业关切,积极延伸职能,助力智慧执行建设,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数字化转型和“854”模式迭代升级,建立惩戒机制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加强执行联动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充分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推动网上立案普及,推广电子送达平台应用范围。

  (二)护航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高邮”名片

  7.护航“四河四路”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四河四路”项目发展动态及司法需求,提高服务前瞻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充分运用多元纠纷化解和繁简分流等机制,严惩扰乱项目推进的刑事犯罪,稳妥调处民事、行政纠纷,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8.精准服务全域旅游建设。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职能,紧紧围绕“精心服务、细心服务、暖心服务、爱心服务”活动方案,扎实推动旅游巡回法庭常态化运行,在各大景区景点设立服务牌,公布服务热线,免费为来邮旅客提供旅游纠纷相关咨询。利用节假日巡回办案契机,提高游客维权意识和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宣传、公安、交通、旅游、市场监管、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旅游纠纷现场稳控、纠纷化解、舆情疏导等工作。

  9.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践行“两山”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做好环境资源非诉案件审查,充分发挥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加强大运河文化带生态保护。

  10.妥善化解物业纠纷。以创造宜居小区环境为目标,对矛盾集中的小区进行实地调查,调研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提出科学合理整改意见,努力在诉前化解纠纷。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审快结。立足矛盾纠纷源头,进行双向普法,强调物业公司强化管理职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提高业主及时缴纳费用正当途径维权的意识。

  (三)融入社会治理大局,营造“和谐高邮”氛围

  11.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继续紧扣标本兼治要求,确保专项斗争行稳致远。建立涉黑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全面提高核查办理效能,会同检察院、公安机关就涉黑恶案件办理、线索移送反馈等,加强会商研判与协调联动,形成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合力。针对个案件所反映的具体行业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以及行业监管的漏洞短板,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全面推行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建议”。

  12.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将《民法典》宣讲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选派业务能力强、讲座水平高的干警成立宣讲团,注重双向互动,增强信息对称,通过交流与调研紧贴受众需求确定宣讲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同时制发宣传手册、典型案例、法条汇编、普法指南等宣传材料,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矛盾纠纷自我化解能力。

  13.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和谐稳定新格局。建立诉非联动中心,深化诉源治理,全方位凝聚解纷合力。与多部门、行业建立协调对接关系,聘请特邀调解员,并邀请值班律师、网格员入驻调解工作室,全面实现源头“联动防讼”、诉前“联治减讼”、诉中“联调化讼”,诉后“联合息讼”常态化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向源头防控延伸。

  14.推动“无讼村居”创建。加强基层法庭“网格法官”与辖区网格员沟通联络,推行信息实时共享,在线互动交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全面发挥法庭职能作用,实现法律热点及时解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法律咨询精准解答,助推辖区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为美丽高邮添彩。

  (四)强化司法保障民生,提升“幸福高邮”温度

  15.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定期开展涉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9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涉民生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主动保全、主动查控、主动协调”,“尽快处置、尽快公开、尽快救助”。同时探索建立“执行+慈善”救助机制,即挂钩行业协会,协同爱心企业,促成签订就业帮扶劳动合同,惠及案件当事人。

  16.探索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建立破产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充分保障职工债权人在破产案件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出现信访事件。建立职工债权分批次优先支付机制,在职工债权确定后确保不损害各方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由管理人就职工债权拟定预分配方案,在现有财产基础上,对职工债权按比例分批次提前发放,维持职工基本生活。

  17.依托智慧法院提供高效便民司法服务。将人民群众的期待作为智慧法院工作推进方向,以服务群众、解忧解纷为出发点,推动“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网解纷、一网通办诉讼全流程业务,使群众线上完成立案、缴费退费、申请保全、信息查询、诉讼咨询等事项,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体验“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

  18.开展刑事专项整治活动。针对近年来高发的酒驾及涉黄赌毒类犯罪行为,强化庭审教育与社区普法宣传相结合,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做到自觉抵制酒驾、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涉疫情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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