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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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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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骗保宣传显成效——
一参保对象主动退还1.5万元医保金
  本报讯(记者 杨晓莉)“你好,我是来退还去年报销的15000多元医疗保险金的,请接收……”10日上午,送桥镇邵庄村平安组村民曹文珍来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大厅窗口,帮其母亲退还去年已申报的医疗保险金。

  去年11月6日晚,曹文珍72岁的母亲汤有珠外出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后送医院接受治疗。因肇事方未能及时赔偿到位,在汤有珠治疗期间,家人用社保卡为其进行结算,总费用约32000元,其中医保报销15224.37元。后经认定,此次事故肇事方负主要责任,在法院的调解下,本月上旬,肇事方主动将所有的医疗等费用支付给汤有珠。拿到这笔费用,在得知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后,曹文珍一家商量,决定主动退还已报销到手的1.5万余元医疗保险金,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医疗保障基金俗称老百姓的“救命钱”,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的专项基金。近期,市医保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活动,向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亮剑”,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该项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了医疗保障基金“不敢骗、不能骗”的良好氛围。

  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医保不能报销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振告诉记者,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以及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受到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存在第三方责任,且由第三方承担经济补偿的参保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第三方来承担经济赔偿,不能在医疗保障基金中支付。如果参保患者隐瞒第三方责任事故,提供虚假信息,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将视同骗保,超过一定的数额,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期,市医保、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高邮市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骗保”行为的奖励流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广大市民朋友可拨打电话0514—84696010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便可获得奖励,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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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主动退还1.5万元医保金
谨防“退保理财”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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