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亮点纷呈,在扬州市民政工作综合评比中位列三甲。
一、行政区划调整稳字当先。201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市民政局作为职能部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合并前各乡镇经济、资源等第一手资料,逐一制定出周密的行政区划调整初步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报市委、市政府及省民政厅研究。9月4日,将全市20个乡镇调整为10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回族乡,未发生一起社会不稳定事件。
二、最后一役纪念馆扬名全国。作为2014年全市城建十大工程,市民政局在多次专题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科学设计布展方案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相关报批手续,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于2014年12月26日建成开馆,受到了国家、省、扬州市、我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央视和其他媒体的高度关注,2015年8月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8月22日,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在我市召开了纪念高邮战役胜利70周年理论研讨会。10月,市委、市政府对纪念馆及周边地块进行了重新规划,启动“三大广场”建设工程,12月26日举行了一期“胜利广场”工程竣工仪式。
三、社区阵地建设短板不短。原我市城区15个社区中10个不达标,集镇36个社区中25个不达标,城乡达标率分别仅为33%、31%,成为我市民政工作上最大的短板。2014年,我市采取利用闲置房屋以及改建、扩建、置换、租赁等方式,各个破解社区阵地建设难题。目前,全市城区社区达标94%、集镇社区达标全覆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跃。
四、社会福利中心扬州第一。市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于2012年8月启动建设,是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被列为全市2012年“十大”工程。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一期建设面积14500㎡,提供养老床位300张。在资金缺口巨大的情况下,市民政局不等不靠,通过向上争取和自我挖潜,力保项目于2014年12月29日正式建成投入运营,目前床位供不应求。
五、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我市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普遍不高,管理服务力量薄弱,个别敬老院“脏乱差”的问题突出。为此,我局从2013年起,按照“典型引路,分档晋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对全市农村敬老院实施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通过一系列措施,全市所有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全部到位,并且达省一星级以上标准。2015年11月份省民政厅检查组在实地走访检查后,对我市敬老院面貌极大改观给予了高度赞扬。
六、灾害救助及时高效有序。2012年7月20日,我市发生4.9级地震,北片四乡镇43户群众严重受灾;8月9日,三垛镇、八桥镇、卸甲镇、龙虬镇等乡镇遭受强雷雨大风袭击,300多人受灾,86户民房受损;2013年7月7日,我市突发雷雨大风和局部龙卷风,三垛镇、卸甲镇、横泾镇受灾较重,房屋倒塌36户101间、损房430户794间。灾情发生后,市民政局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灾核灾,转移安置灾民,准确上报灾情,并确保灾后12小时内灾民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主要工作硕果累累,让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十二五”期间,市民政局重点构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做好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工作,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坚持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共保障低保对象5514户12919人。医疗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封顶线从2万元提高到9万元,“一站式”同步结算平台累计救助5万多人次。设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基金107万元,实现全覆盖。2014年出台了《急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设立500万元急难救助基金,全市已救助急难家庭237户,发放救助金241.87万元。
二是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215个,城区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94.3%,创成省级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家;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增至700人。落实尊老金制度,累计发放尊老金7030万元。实施“安康关爱行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加大福彩销售力度,累计销售3.13亿元。组织好每年“5·19慈善一日捐”活动,累计募集善款5595万元,发放救助金4862万元,惠及群众逾8万人次,在第二、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榜”上连续荣膺百强。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持续深化。加大和谐社区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四级争创、分档晋级”活动,城乡社区达标率分别为90%、85%,创成全国和谐示范社区1个,省级和谐示范社区12个。“政社互动”全覆盖,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快速发展“三社联动”,积极推行“1+1+1”工作法,建成8家专业社区社会工作室。构建市、镇、社区三级信息平台,城乡社区民政市域网全部互联互通。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了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开展创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2013年组织实施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市176个村委会、54个社区居委会全部一次性选举成功。
四是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科学规范。加强社会组织发展阵地建设,2013年建成了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已入驻孵化社会组织17家。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在扬州市率先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开展涉企社团收费和服务行为专项治理,在全省率先开展涉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五是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坚持以婚姻当事人满意作为工作第一标准,不断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 2013年起推行婚姻登记免费,免收工本费。2012年12月起实施普惠制殡葬政策,累计为18986名群众减免费用1850万元。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出台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实施意见》。
六是双拥优抚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连续18年实施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完善 “一站式”结算服务。深入推进“慰烈工程”,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完成272座散葬烈士墓保护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清明节期间接待祭扫群众达11万人次。围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的目标,每年开展“双拥月”、庆“八一”、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累计接收退役士兵1986名,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累计发放货币安置补偿金3444.6万元,1742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民政转型发展、基本建成现代民政的“冲刺”阶段。全市民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高邮,紧扣“百姓富”这一主题,积极实施“民生共享战略”,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有力保障底线民生,加快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不断提高优抚安置服务水平,努力使民政服务对象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立足多元参与,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引入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医养融合”服务体系。
二、坚持适度普惠,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建立健全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平台,推行“一表登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模式。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健全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三、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力度,建立流浪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发现及救助机制,落实市、乡、村(居)三级救助网络服务机制,确保发现救助率100%。加强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
四、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政社互动”,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三级社区综合服务网络,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发展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拓展社区自治途径,丰富居民自治载体,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社区平台作用、社会组织载体作用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作用,完善“三社联动”机制。
五、支持国防军队建设,进一步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增进重点优抚对象幸福感。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打造部门行业社会拥军品牌。丰富和创新国家公祭日、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国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