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置各类社会矛盾
2013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16件(含上年旧存221件),审执结7387件,涉诉标的额18.1亿元,分别同比上升31.9%、22.9%和88.5%,均创历史新高。审判质量效率全年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服判息诉率达96.2%,改发率为0.1%。
(一)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540件670人,审结524件650人。依法严惩危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盗、抢、骗案件180件265人,危险驾驶案件(醉驾)133件133人。依法惩处妨碍、扰乱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犯罪活动,共审结涉黄、赌、毒案件56件68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15件35人,非法经营、组织传销案件15件16人。依法惩治侵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活动,共审结贪污受贿案件10件12人。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落实庭前会议、证人出庭等庭审要求,得到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肯定。积极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庭前调查率、圆桌审判率、未成年被告人辩护率达到100%。
(二)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民事案件5880件,审结5380件,涉诉标的额14.3亿元。坚持平等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合同纠纷1053件,破产清算、公司股权纠纷15件,商事审判在市人大年度审议中得到较高评价。维护金融安全,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共审结涉金融机构借款纠纷114件,民间借贷纠纷742件,为全市12家金融机构解决不良贷款1.8亿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案件,依法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合法权益,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1065件,损害赔偿纠纷1103件,劳动争议案件696件,为797位破产倒闭企业职工追回欠薪561万元。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通过小额诉讼、担保物权程序解决民事纠纷142件,平均审理天数6.5天。
(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28件。根据最高法院批复,该院抽调审判骨干组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从2013年8月1日开始受理高邮、宝应地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着力加大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突出打击恶意性、源头性侵权行为,依法严惩假冒波司登等商标的犯罪活动,有力净化了我市经济环境,得到市委领导和投资者的高度评价。
(四)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9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0件,审结30件。加强诉权保护,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座谈会,与市法制办联合制定规范行政协调的文件。促进依法行政,与地税、药监等部门举办联合讲座7次,对6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强化裁判功能,针对涉诉机关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份,均得到行政机关采纳。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并被《高邮情况》全文转发。2013年底,省法院发文同意在该院设立资源环境案件合议庭(或设立审判庭),管辖高邮、宝应、江都三地资源环境纠纷案件,并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审理模式。
(五)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1623件,执结1441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6.6%。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强制措施,执行到位标的额2.6亿元,组织开展专项执行会战活动13次,依法拘留被执行人34人次。完善分段执行、集约实施工作机制,与金融、房管、车管等部门建立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强化分权制衡,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案件倍增的情况下,执结率达88.8%,执行到位率达99.6%。强化执行公开,健全执行查询、回告等工作机制,执行投诉率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2013年,该院围绕全市大局工作,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主动融入,角色定位上努力服务,司法实践上全力保障。
(一)紧扣中心抓好思路谋划。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大局中心工作,认真谋划依法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通过召开会议、谈心交流等方法,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扎实推进服务举措,着力优化服务效果。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坚持提前介入、预警防范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之上,紧密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作重点,把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为服务切入点,把立足审判职能有效解决涉大局纠纷作为服务结合点。
(二)突出重点推进服务举措。制定实施《关于构建“一站五员”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发挥司法服务站和巡回审判员、法制宣传员、司法协理员、特邀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作用,组织联席会议16场次,协调解决重大社会矛盾72个。着力化解涉企纠纷,共审理涉及企业合同、债务纠纷1400多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共审结涉及项目建设纠纷21件,为项目工程排除非法妨碍18个,为全市8个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妥善处置突发社会矛盾,针对企业经营困难引发的职工、债权人集中上访讨债问题,第一时间介入纠纷,引导权利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大财产保全、审判执行、变现兑现工作力度,先后有效化解均英光电、诚品服饰、新邮特种金属等企业职工群访纠纷。
(三)紧贴实际优化服务成效。加强主题策划,先后开展金融危机、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认知、维权能力和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注重司法审判对社会秩序的规制、引导功能,发布2012年度司法审判白皮书16篇,编发情况反映、调研报告42篇,针对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涉诉纠纷的专题调研,得到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并促成市政府制定专门文件,建立新型金融组织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关注行业危机,针对光伏企业涉诉纠纷,坚持适度弹性原则,尽力挽救负债企业,帮助34家光伏企业解决200多个涉法涉诉问题,妥善审理涉光伏企业纠纷112件。
着力优化审判社会效果
2013年,该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通过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强化审判管理、推行“阳光审判”、延伸审判职能等举措,不断优化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一)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考评机制,健全分管领导、庭长和承办人三级定案把关工作机制,细化、量化质量评查指标,定期开展专项评查活动,全院各项重点质效指标长期保持全市领先水平,整体评分连续六年名列扬州第一,审判绩效连续三年得到省法院表彰。准确预判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社会舆论,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可、理解和支持,统筹兼顾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10次,开展“法院(法庭)开放日”活动4次,50多位代表委员和100多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实地亲身体验司法流程。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各类案件陪审率达100%。稳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加强技术装备保障,开展不间断的检查督促,在普遍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三)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机制,依托一个服务中心(设在立案庭)、三个服务站(设在各基层法庭),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共接待诉讼咨询、预约立案、风险告知、判后答疑、信访投诉等3000多人次。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提供救助基金125.7万元。有效解决中政委、省法院交办信访案件15件,涉诉信访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法院表彰。
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
2013年,该院通过狠抓政治教育、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和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一)着力提升司法能力。严格执行各项学习制度,开设“月末课堂”,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帮助干警开拓视野,增强业务素养。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为全院19位青年法官分别指定资深法官进行结对“传、帮、带”。每季度开展一次优秀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组织各类集中培训600多人次,不断提高法官撰写文书、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的能力。
(二)大力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司法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组织开展作风检查8次,通报批评25人次。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诉讼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狠抓院风院纪整顿,针对司法礼仪、庭审规范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乡镇农村体察民情、送法上门,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三)全力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警坚守公正、恪守廉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一岗双责”,迅速传达并严格执行中纪委禁止性规定,扎实推进公务(警务)用车等专项治理活动,更加注重日常管理,从严管钱、管人、管事,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