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加强释法引导。提供心理抚慰,针对家暴受害人的弱势地位,采取必要的心理干涉措施,帮助克服恐惧心态,依法提出正当诉求;加强诉权保护,鼓励和支持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并在立案、查证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强化司法介入。构建覆盖全市各社区乡镇的婚姻邻里纠纷司法服务站(联系点)网络,派出审判骨干驻站(点)办案,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就地化解家庭纠纷,积极宣传涉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规范,在维护受害人权益基础上提升个案审判的社会效果;加大惩戒力度。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出人身保护裁定,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施暴人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近年来该院共发“人身保护令”7份,有力保护了7位受害人免受家暴侵害。对查证属实的家庭暴力事实,在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受害人所得份额一般不低于70%;建立联动平台。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商交流家庭暴力等热点问题,联合采取预防处置措施,共同化解重大疑难涉诉纠纷,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定期发布全市婚姻家庭纠纷涉诉情况白皮书。 民三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