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积极构建联动平台,优化项目环境。加强和改进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的服务项目联动平台,建立更加紧密的工作联系,定期开展互访活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市重大项目,联合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解决项目难题。妥善审理涉及项目建设的民事案件,依法从有利于项目推进的角度,慎重使用非必要的司法强制措施,在法律框架内努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法制环境;妥善化解纠纷,维护项目秩序。依托联动平台,与经信委、各园区乡镇共同组织开展涉及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梳理项目建设过程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提出预警信息,做好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预警充分、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协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调化解工作,充分调动有利于协调解决的各方因素,综合运用理、情、法等调解方法;立足公正司法,加大惩戒力度。针对少数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恶意扰乱项目建设秩序者,采取区别对待方式,坚决有效排除各种违法妨碍。 行政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