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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3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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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交通事故处理服务“4+3”模式
  市公安局围绕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创新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探索实施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巡回法庭+保险理赔、安全宣传、社会救助”于一体的“四方联动加保险、宣传、救助”的“4+3”交通事故社会化处理服务模式,成功化解了一大批交通事故,调解成功率、事故结案率、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五个高邮”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服务模式上,实行4+3模式,即四方联动加保险理赔、交通宣传、社会救助;服务流程上,对交通事故与民事赔偿的处理、调解和审判实行“一站式”服务;服务机制上,建立健全服务中心运作制度,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在调查、调解、诉讼、理赔各流程之间的内部交接、流转程序,制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开。今年以来,成功调解587起,进入巡回法庭12起,调解总金额达1160余万元。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逸中、李国华,扬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跃进,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康华,扬州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王少鹏以及我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视察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工作。扬州法制工作例会、安徽巢湖司法系统、河南鹤壁交巡警系统先后观摩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杂志、《江苏法制报》等媒体推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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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品牌、服务标兵入围候选对象公示
“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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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服务“4+3”模式
“纳税人学校”
“阳光行政绿色服务”
“四零”服务
“三维服务促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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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乡村铺路石”
“新闻110”
工商局马春香
城管局王树勇
公安局刘玉山
物价局杨茂银
公路站张文彪
发改委张桂龙
城建局陈俊生
地税局金大华
供电公司胡恒山
国税局倪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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