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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刘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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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4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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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职业更是事业 有追求更有信仰
———专访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刘耀主任
  2000年底,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在原高邮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改制后默默成立,那时,即或在高邮,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名字。而从2008年起,提起民泰,了解她的人无不称道,不了解的如有法律问题也会慕名而至。“尚德、尚法、立人;至诚、至信、立所”,10多年中,民泰,一如她的名字一般朴实,一直朝着“民泰”这一目标,践行这样的所训,发展成我市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连续10年,民泰的业务收费总额稳居我市同行第一;连续10年,民泰被评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先进单位;与此同时,民泰既被扬州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这一称号,又被其评为“三星级律师事务所”。 

  对于律师这一行业,公众看到的可能只是光鲜的一面,如果没有纠纷或官司,公众一般不会主动去了解这一行业,更不会去关注一家律所诞生、成长的轨迹。然而记者的职业使笔者怀着的责任感和好奇心,走进民泰,感受民泰,既可深入生活还可为公众采集行业服务信息。 

  记者:刘主任,我就开门见山吧,在来贵所之前,我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对全市律所已有粗浅的了解,自律所改制10多年以来,我市的律所格局是几度洗牌,而民泰却保持着稳定的高成长性,从一个3人小所发展成16人的综合所,占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1/3份额,请问贵所是如何做到现在这般的。 

  刘:这个问题我没有认真地总结过。既然您现在问起,我也想借着这个问题整理一下自己这么多年的感悟。 

  改制之初,突然脱钩、相对自由的执业激发了律师的自我意识、经济意识和独立意识,但也带来了负面效果,那就是曲解了自由执业和行业特性,把追逐经济利益作为执业的目的和归宿,因此公众对律师是存在偏见的,认为律师是法律商人。而民泰认为,做事一如做人,因此建所后首先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人”的问题,就是先做人,再做律师。这主要是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去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如明确所训“尚德、尚法、立人;至诚、至信、立所”,从而制定本所律师的行为准则,做好VI形象设计,以示民泰律师区别于其他同行,制订、完善、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律师做一个自律、敬业的人;然后民泰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所”的问题,包括调整法律服务产品结构,做好营销推广及法律服务质量控制、建立网络管理办公平台,改善办公条件。就这样完成了民泰每一位律师从当律师、做律师、像律师、是律师的四级提升。现在我可以毫不谦虚地说,民泰律师的口碑是一流的,而民泰所也是扬州律师事务所规范经营管理的示范所。 

  记者:刚才您说的一番话中有我市律师行业很少会涉及到的几个词语,比如VI、产品结构及质量控制,我是否可以理解成这是贵所的经营特色? 

  刘:对,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这涉及到一个经营理念的问题。民泰在做经营,但更是在做服务。 

  我一直认为,仅限于纠纷发生后再急忙找律师的客户不是理性的客户,这一点对企事业单位尤为如此,而客户纠纷发生后才如消防员般出现去处理法务的律师不是好律师。理性的客户单位应该有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主动请专业法律人员排查本单位的风险点,而好的律师也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做好法律风险的全面防控,从而减轻客户的法务成本。防患于未然,即或预防无效,客户和律师应对法务纠纷至少不会显得那么仓促,胜诉率也会大大提高。说白了,就是引导客户的法律消费意识提前,花最少的钱,以避免最多的损失。这就是“服务”的真谛。 

  因此,民泰针对不同客户推出的法律服务内容是不同的,而根据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每年都会设计出新颖的法律服务产品,比如去年我们就设计出纯粹的保险、金融法律服务产品。法律产品一定要紧跟社会的需求不断推陈出新,甚至要具有超前性。现在,民泰在秉承刑事辩护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已有6个专业部门和相应的专业律师,覆盖了我市当下和未来10年的各类法律需求,如公司、建筑房地产、医教、民商、行政,且各部负责人的专业水准在我市都有良好的口碑,已成长为一家真正的综合所。 

  对于具体的个案,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讼,无论是自收案件还是法律援助案件,民泰的法律服务是要求每位律师一定要贴近客户做细做精做好,以对得起“民泰”这块招牌的。很多的民泰律师为一件案子会殚精竭虑,模拟很多的可能从而设计很多的方案,而我本人也曾经为一件案子连夜写出33页的辩护词,所以,近几年,民泰办了不少有影响的案件,有的收录进各级法院的《经典案例》,有的促成了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出台。另外,任何一个客户,他不可能仅仅存在一类法律风险或问题,而民泰不同专业的律师团队合作能全面解决客户不同专业领域的各类问题,这就是民泰的优势。 

  记者:您刚才这一席话让我产生一种感觉,贵所倒不象在经营,而是把每一个客户每一件案子在小心地呵护,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职业态度啊! 

  刘:是啊,在民泰,全体律师对律师这一职业的认知不是通常的一个饭碗而已,我们对这一职业心存敬畏,抱有理想,我们更期望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社会尽职,最大地体现律师所和律师的社会价值,在民泰律师的心中,律师不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项事业。我们深知,无论是律所还是律师,都具有公共属性和很高的社会责任。10多年来,作为律所,民泰忽略经济效益,给青年律师提供广泛的发展空间,严进宽出、注重治学与实务、鼓励支持深造的治所之风已培养出了各类人才,他们从这里走向各级行政、司法部门或者各所高校;在为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进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会全面考虑大小事宜,达到既推进依法治市又促进社会和谐之效果;而作为律师,针对生活热点、法律隐患及突发事件,我们都会用提案、法律意见书、倡议书、普法宣传、专题讲座的形式面向不同的部门或群体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义务咨询更是民泰每天必修的功课,平均每天义务咨询不少于10人次。 

  记者:有受挫的时候吗? 

  刘:民泰也许近年来实现了很多机会,但在公众、政府、法官、媒体以及我们自身的心中对律师这个行业都有不同的想法,有些偏见和误解不是短时间内能改变的,但民泰律师愿意以精湛、备至的服务来慢慢改变这一点:民泰律师不是商人,民泰律师是有事业追求和信仰的。我今天不讲不顺利的一面,不代表我本人或者民泰所在10多年中很轻松。 

  记者:听您说了这么多,我感受到贵所确实在经营着,不仅经营业务,而且经营人生。对于未来五年,您是怎么想怎么做? 

  刘:您这个问题我也经常在想的。过去的5年中,我曾一度迷恋于做大,恨不能集天下精英于本所,做个所谓一流的大所。但从去年起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正在调整。山不在高,水不在深,强,才是根本,更强的办案能力、更高的专业水准、更深的法律服务,才能体现出一个律所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未来的5年,没有太宏伟的目标,整合人员,推出法律服务新品,以求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推进法治,彰显公平和正义。总之,正如行路,不会总是风和日丽,有风雨,也有迷雾,但路上的一切都是风景,前方,有更好的风景。 

  手记: 

  律师在我国其前身可追溯到“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的讼师,而描述律师职业的常用话语更有“你戴着荆冠而来,举起你手中正义之剑……”。如果不与律师们交流,作为记者的我对这个群体同样也是矛盾的心理,或者流于影视作品里律师在法官或强势面前舌战群儒、纵横捭阖,让人“心情澎湃”的正义、神圣的印象。 

  而以上看似平淡的语言让我体会到这个行业的艰辛,他们的收入远远没有想象的高,他们同样面临着执业、学习、保障等压力,他们既非天使更非魔鬼,他们从事的是一份职业,但不同的是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和信仰。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健康不生病,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有纠纷或成为“犯罪嫌疑人,那么,就象身体有问题要去看医生一样,如果有了法律问题,一定要找律师。

  莫莫  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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