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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5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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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连续六年获省“土地执法模范市”殊荣
  本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发文,授予我市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市”荣誉称号。这是自2007年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我市连续六年获得该项殊荣。 

  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把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工作列入全市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并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创建机制。去年,面对国土资源管理新要求,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国土资源部门主动作为,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创新用地保障措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规范用地管地行为,极大地提高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兴盛 晓明 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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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一版要闻01高邮连续六年获省“土地执法模范市”殊荣 2013-01-15 2 2013年01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