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高邮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40亿元,获评省财政厅2021年度财政重点工作考核三等奖。
——财政收入稳中求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年留抵退税、缓缴税收等11.16亿元,让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实施产业“链长制”,增强财税增收后劲;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各类财政补助、贴息、共担费用等超亿元;通过“普惠金融基金”“富民创业贷”等为小微企业及个人发放贷款超24亿元。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累计安排抗疫资金1.85亿元用于设备购置、核酸检测、转运隔离、物资保供等;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以及城乡低保、重残补助等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年共发放惠农补贴2.20亿元,争取中央种粮一次性补贴0.4亿元。
——精细管理初见成效。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年盘活存量资金3.5亿元,向上争取专项资金27.8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再融资债券21.16亿元;组织2次间隙资金公开招标,资金总额达到14.2亿元;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对市级43家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1个,涉及12家单位。
——财政效能明显提升。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1月份一体化执行板块正式运行,8月起延伸至乡镇财政;改进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推进国企改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改进政府采购交易体系,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实现从预算管理、信息发布、采购评审、合同签订、信用评价到资金支付的全业务、全流程线上运行。
——重点支出保障到位。坚持兜牢“三保”底线,对各乡镇(园区)“三保”工作进行定期监测、动态预警,保证“三保”款项优先足额支付;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坚决杜绝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随意新开财政支出口子;坚持厉行节约、提质增效,要求“三公”经费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10%,大力压减政府性项目等一般性支出,努力营造全市上下共保财政的氛围。
——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扎实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全年开展绩效评估395项,涉及资金12.72亿元,所有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均纳入绩效监控范围。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市级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实现所有部门单位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实施整体监控、组织整体评价。
——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落实中央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的同时,处理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区间;定期对债务监测平台数据进行更新,按月做好政府债务率和风险等级的测算分析;建立健全政府依法举债机制和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