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6部委开展了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共同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入选,为此次扬州唯一入选乡镇。
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的认定标准包括: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等4个方面。获得认定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代表了全省乡村治理的引领力量,对于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安定繁荣的社会主义善治乡村,促进全省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