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上再下功夫,融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方力量,创新实施关爱联络员制度,先后设立了13家镇级儿童福利工作站、160个村级“关爱儿童之家” ,并从热爱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社工、镇村干部中筛选人员进行培训,配齐各个镇、村(社区)专兼职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员,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让他们成为每一位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及时为孩子们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此外,为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市民政局根据我市出台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中的留守儿童全部纳入低保,确保生活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无忧。同时,市民政局还建立了强制报告、监护干预等制度,对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追责、问责,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