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东阳城时遭遇大雨。在路边避雨时,一个老奶奶问:你们骑车有人给钱吗?这个问题有很多人问过。当得到否定回答后,不解地再问:路上吃住花费谁付钱呢?我们说老婆付钱。她更加迷惑地追问:为什么你们肯赔钱不赚钱?看来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浙江,光讲“意义”不讲“利益”,是无法让她弄清楚的。于是我用她的逻辑耐心地解释:因为骑车不打麻将,不输钱了;因为骑车身体好了,少进医院少花钱了;因为骑车我们高兴,老婆也跟着高兴,所以老婆愿意花钱让我们骑车。老奶奶点点头又摇摇头,似乎有点明白,又还不明白。
是啊,我们自己明白了吗,为什么要长途骑行?此行929公里,花费890元,几乎花一元钱买了一公里骑行。这花钱买来的,不是舒适的座位,不是凉爽的空调,而是烈日、高温、爬坡、遭雨,既花钱又受罪。好坏如此明显,对比如此强烈,而我们心甘情愿,出于内心认为值得,深感快乐。到底乐趣何在?是增加了阅历还是磨练了意志?是山谷骑行时猛吸一口的沁人心脾,还是清晨起身发现潮湿的衣服居然被空调吹干的惊喜?是在路边吃杨梅,啃西瓜,一口喝完一瓶冰红茶的透心凉,还是小饭店的几瓶啤酒、几菜一汤的光盘行动……可能都是,又不都是。说不清,更写不出来。似乎只有骑行了,才有体会;只有受罪了,才产生乐趣。这说法更像是个托词,为自己的拙笔笨舌寻找的托词。而事实就是这样。
路上与骑友多次议论到一个现象,似乎凡对人有益的事,大都遭到本能的抵制;反之对人无益甚至有害的事,往往本能地迎合。如“管住嘴,迈开腿”“少吃多动”,是养生健身的共识,然而真正做起来又如何呢?我自己曾尝试过,却总是找多吃的借口、少动的理由。再如,电子游戏坑害了多少孩子的学业,高分与低分的唯一分界线首选就是玩还是不玩游戏机。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克制它的诱惑呢?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圣经》说上帝依自己的样子造了人,但又怕人超过上帝,控制不了,于是给人设置了一些弱点,其中一个就是惰性。本能地抵制有益而迎合无益有害的事,就是人的一种惰性。克服惰性的人,是强大的人。我想,长途骑行就像修行,用一脚一脚的踩动,一次一次的用力,对骑行目的地一公里一公里的接近,途中生活的一次次不方便不舒服,来克服、消磨人之惰性。它的过程是受罪,它的结果是乐趣,这是钱买不到的。这是我的理解,不知有没有说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