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7年03月09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通告
高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扬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方案的批复》(苏财税[2017]8号)文件精神,高邮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如下:

  (咨询电话:0514-84618520)

  扬州市高邮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特别报道
   第04版:专版
   第06版:教育园地
   第07版:史海勾沉
   第08版:特别报道
招工难 求职难 “两难”究竟为哪般?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通告
广告
高邮报特别报道08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通告 2017-03-09 2 2017年03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