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化工行业专项整治,以消除环境隐患为核心,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对全市化工行业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通过“停产整治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关闭转型一批”的“三个一批”,消除我市化工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规范化工行业企业环境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据介绍,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所有企业都必须具有环保审批及相关验收手续,对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类清理整治。企业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完好,正常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记录规范齐全;所有向外环境排放生产废水的化工企业须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自动监控平台联网;生产废水送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企业必须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三联单”制度,送水记录定期报环保部门备案。生产厂区须设置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废水、废气等排污口标志明显,做到便于监测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现场监督检查;固体废物存放场所规范,达到“三防”要求,无混放、乱放现象。废水、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全部按要求规范化处置,厂区无跑、冒、滴、漏现象。此外,我市还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事故应急设施建设、企业环境管理、厂区环境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排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我市将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分别落实停产整治、立案查处、关闭转型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适应行政拘留的案件,依法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干扰和阻碍环境执法、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的有关责任人,由市监察局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许为玉 周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