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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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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政府公开拍卖的出让土地上建的,经房管部门预售许可,公开上市、交易,购买人(承租人)用于居住为唯一目的的普通住房,不含单体(独门独院)、联排别墅及小公寓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贴:

  (1)合同备案总价款与完税凭证应纳税额不一致的;(2)在执行补贴奖励政策期间解除网签备案合同又重新购房的;(3)在执行补贴奖励政策期间变更购房人的,该合同只可享受一次补贴奖励;(4)未经交易的二手普通商品住房,如继承、遗赠、赠与、互换等;(5)在执行补贴政策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6)其他不予补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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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15普通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2015-11-12 2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