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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特别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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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45号)精神要求,扬州市高邮工商行政管理局、扬州市高邮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管理,并与高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组建了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经按照新的“三定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原质监局、食药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已集中至原工商局大楼内(屏淮路35号)合署办公。原工商局经检大队、食药局稽查科、质监局稽查大队及计量所、质检所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办公地址设在原质监局办公楼(通汉路2号)。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已整体迁址至原食药局办公楼(府前街150号)办公。 特此公告。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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