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化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以防资金链断裂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我市创新设立企业应急资金,由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专项“滚动”用于帮助重点企业、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建筑企业解决短期无法向银行还贷的问题。今年6月中旬,我市一家企业有笔1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暂时无法归还,市财政在两天时间内就向该企业提供1000万元的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帮助企业按时归还了贷款,并使企业成功转贷1500万元。企业负责人感激地告诉记者,财政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太救急了,不但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低,只需支付1100多元资金占用费,这是以前根本无法想象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财政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的运用不仅“四两拨千斤”,而且市财政还与相关贷款银行有具体“约定”,企业只要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15日内便可办结还贷和转贷手续。同时,贷款银行必须在企业使用应急资金还旧贷后,及时将新贷款转贷给企业,以避免因银行“限贷、压贷、惜贷”而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为进一步发挥应急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还将适度调整应急资金使用政策,将适用对象和范围扩大到规模以上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限上服务业企业及扬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同时,对列入“356”培育计划的工业企业和一级资质以上(含一级)建筑企业,单笔最高应急资金使用额度将由原来的不超过1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万元,以通过“扩面、提额”,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调节、救急、解难、引导作用。 耿加贵 殷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