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市分别于1998年、2005年先后实施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去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6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40元。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又提高了50元。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户共997户、1838人;农村低保户共7197户、14891人。标准提高后,市财政每年要增发保障金800余万元。另据了解,从7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47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400元,市财政为此每年将增加支出近300余万元,全市近4300名“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此项待遇。
祁传玉 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