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公平才和谐
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经覆盖了整个乡村,让农民看病有了保障;在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医疗保险,干部职工看病大部分医疗费可以报销。而在城镇那些没有正式工作的非农业人口,他们没有固定收入,只能靠打工赚点钱养家糊口,已渐渐成为弱势群体。而恰恰就是这部分人的看病报销问题成了社会的盲区,没有单位看病无法报销,不是农民享受不到新农合,导致部分城镇居民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平。为了城镇居民能够分享到了医疗公平的灿烂阳光,作为基层人大常委会是监督机关,也是民意机关,在年初确定监督议题时,就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监督的重点。
人大:审议促推进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本着抓重点、重实效的原则,专门组成专题调研组,由分管主任牵头,通过听取主管部门汇报、实地察看业务办理现场等形式,同时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部分居民代表对城镇居民医保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之进行梳理,形成了详实的调查报告。在随后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参与调研的同志审议发言时肯定成绩不违心,指出问题不留情。
“市政府及人社局认真组织实施,不断调整完善政策,增加财政补助,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报销比例,加强和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缓解了城镇居民的看病负担,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积极保障。”
“为保障城镇居民健康,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虽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与老百姓的殷切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保费偏高、住院报销比例偏低、大病救助专项基金还未设立、人性化管理不够……”
会后,市人社局负责人十分感慨地说:“人大审议对城镇医保工作,问题讲得透,建议提得准,将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我们工作。”
政府:惠民是根本
调研深入、审议到位,关键要看落实是否到位。针对人大审议时提出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立即按照主任会议纪要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贯彻执行。
据了解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了较大的调整,调整后的新政策呈现出五大新亮点,即: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提高城镇居民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完善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制度;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产前检查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同时为切实缓解因患大病、重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急性心肌梗塞、重症肝炎等六种特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享受二次补偿。
一项项详实厚重、操作性强的医保新举措的出台,体现了政府亲民爱民、真挚踏实的为民情怀,也折射出人大那份沉甸甸责任和神圣的使命! 邵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