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制度是:执法责任公示制。将专卖执法人员照片、姓名、执法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工作职责、管辖范围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同时还公示了行政处罚权限、处罚依据、举报电话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纪律。案件回访制。随机对一般案件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执法办案人员是否有以案某私、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态度粗暴等行为,案件回访的比例不低于案件总数的15%。办案、核审、监管分离制。该局规定,在办理一般案件过程中,案审人员不得直接与案件当事人商谈处罚额度,处罚幅度由案件审理小组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办法》讨论后决定。专卖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进行核审,综合办公室法制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案件处罚公示制。对办结的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制作电子档案,在服务大厅的触摸屏进行公示,供群众和执法人员监督、评阅,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实现阳光办案制。通过基层调研等形式,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内管外查中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褚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