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依赖性皮炎是因为长期使用外用的激素而造成的皮炎,它是比较顽固难治的。其症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应用激素药物后,原发病病情虽可得到迅速改善,一旦停药,1-2日内,用药部位皮肤又会发生显著红斑、丘疹、皲裂、脱屑、小脓疱、瘙痒和触痛等症状。当再用该药,上述症状和体征会很快减退;如再停用,皮炎症状又迅速发作,而且渐渐加重,对激素的依赖性较为显然,尤其以面部、外阴部多见。
2.同一部位外用高效皮质类固醇激素3周以上,皮肤出现红斑、丘疹、干燥脱屑、萎缩、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紫癜、痤疮、色素沉着异常、酒渣鼻样皮炎、口周皮炎、光过敏、多毛、不易辨认的癣样鱼鳞病样变化等继发症状。
3.局部有显著自觉瘙痒或灼热感。激素本身具有一个重要作用———降低机体的免疫力,而被广泛应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肾炎、SLE(系统性红斑狼疮)、过敏性休克等。皮炎湿疹类皮肤病也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因此医疗市场上出现了各种数不胜数的激素类药膏。
皮炎湿疹类皮肤病属于Ⅳ型变态反应型疾病,也就是有免疫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现在认为,长期使用激素药膏,可以诱导免疫记忆细胞产生某些不良“记忆信息”,并被保存于免疫记忆细胞。这些不良“记忆信息”可以传达给其它的免疫系统,“生产”大量的可以致病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就是我们常说的“毒素”),从而使皮肤出现发红、发痒、脱皮、渗液等皮炎湿疹样病变,这是因为对激素“上瘾”而导致的一系列链锁反应,故称“激素依赖性皮炎”或激素性皮炎。
在使用皮质激素药膏时,必须预防引起激素依赖性皮炎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一:要有明确的适应症,不能什么皮炎都用激素药膏。二:短期使用,每次用药不宜超过两周,若超过两周者需采用间断疗法。三:用量需控制,每周剂量不超过50克,并要避免重复使用同类激素药膏。四:使用前要清洁局部皮肤。五:充分认识激素药膏的局限性。它虽可使病情迅速改善,但不能根治。应积极探寻病因,结合病因进行治疗。在以抗菌素、维生素及脱敏药物治疗的同时,联合使用激素药物治疗时,激素要逐渐减量至撤除停用。激素依赖性皮炎皮损恢复正常需用一年以上的时间。
张国俊
大学本科,副主任医师,从医十余年,曾在上海中山医院研修美容外科,在省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数篇,对面部外科美容手术、血管瘤、体表肿块切除修复有一定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