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价格调控目标。建立了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高邮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和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了粮、油等重要商品储备,确保市政府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全市市场供应充裕,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二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通过出台《关于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意见》的文件,着力规范促销行为;召开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会,提醒和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建立价格行政指导员联系点制度。抽掉专职人员从事市场经营日常价格巡查,明确检查分局8名同志为市区38家经营单位价格行政指导员。2011年,我局授予19家经营服务单位为2010—2011年度“高邮市价格诚信单位”,41家经营单位为2011年度明码标价示范单位,全力打造和谐的价格环境。
三是加强价费管理。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及时贯彻国家、省取消降低优惠收费项目政策精神,通过重点巡查、收费年检、专项检查等,治理涉企涉农涉民乱收费行为,助推企业减负发展;大力加强与民生关联大的物业收费、教育、医疗、客运、水、电、气价费管理,严格商品房价格备案和“一价清”公示管理。
四是服务民生消费。在全市共建立各类价格监测点28个,每月中、月底汇总价格采集信息,及时比较、分析、上报。投资2万多元分别在蝶园广场、瑞和阳光城、欧洲城、加洲豪庭小区、玉带园、新华园、公园社区、城北医院等场所建成民生价格公示栏,15天出新一期,涉及7大类近40个品种,并随消费季节适时调整。在城区8个农贸市场统一制作主副食品价格公示牌,实现了明码标价常态化管理。为广大居民便捷消费、比价消费提供信息资源。
五是促进财政增收。从2011年3月份开始,全局组成4个小组,历时4个月,对城区70个住宅小区、20个集镇全面进场“扫楼”,建成了城区、乡镇存量住房交易基准价格数据库,为公平税赋、财政增收提供了基础保障。
六是建设蔬菜店。依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的要求,确定了扬州市四季飘香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高邮新华园平价店、扬州市四季飘香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高邮朗盛天琴店、苏果超市(高邮)有限公司北海购物广场直销区、苏果超市(高邮)有限公司阳光城购物广场直销区、扬州市东湖生态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联社高邮文游店等5家经营单位为高邮首批平价蔬菜商店(直销区),并给予授牌,为平抑蔬菜价格起到了促进作用。
2012年,高邮市物价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突出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稳物价、推改革、强监管、促发展、惠民生”工作主线,更加注重强化价格调控,保持市场价格稳定,更加注重价格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更加注重价格监管服务推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更加注重队伍素质建设,提高综合工作精致化水平,为全市实现基本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