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四项行动。按照“服务年”活动总体要求,实施“项目问效”行动,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效能监察、要素保障专项检查、服务模式“回头看”;实施“助企护航”行动,启动百家企业访谈、“春风绿千企”活动,开展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推进“经济110”投诉求助、微博公共服务、三级便民服务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四大平台建设;实施“作风优化”行动,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和市级机关、重点科室以及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考评,加大软环境明查暗访和问责追究力度。
深化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