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强化监督检查。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家生态市创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现代化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重大决策部署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督促制定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