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企业应当强化和落实培养产业工人主体责任,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保障产业工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