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以下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4小时不间断抓拍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抓拍路段及区域:
国道G233、G344;省道S125、S264、S333(曹邮仪线)、新S333、S611全线及叉路口周边;县道X201(甘武线)、X202(临汤线)、X204(周八线)、X205(周龙线)、X206(菱公线)、X251(界车线)、X252(金仪线)、X253(菱天线)、X301(李界线)、X302(临马线)、X303(横马线)、X304(甘马线)、X305(卸高线)、X306(武汤线)、X307(汤车线)、X308(八车线)、X309(邮送线)、X310(郭菱线)、X351(赵倪线)、X352(郭送线)全线及叉路口周边;城区滨河路、平安路、成贤路、花湾路、邮安路全线;甘垛镇、三垛镇、汤庄镇、卸甲镇、龙虬镇、城南经济新区(车逻镇)、高新区、菱塘回族乡、开发区(马棚街道)、周山镇、临泽镇、界首镇各乡镇园区内集镇、工业集中区及农贸市场、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周边道路。
二、抓拍具体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上监控设施将于2025年2月14日启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采集的证据进行交通安全执法活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规范行车,文明出行。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