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芸芸)1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会议,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高邮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广华出席会议。
在对《关于高邮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后,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扣“聚焦江苏绿心、加快中部崛起”目标定位,围绕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向好,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了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安排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工作举措扎实有效、切实可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在对《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后,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财税等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兑现财税政策,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2024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符合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收入预算主要预期目标与全市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体现了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支出预算安排合理,体现了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总体要求,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会上,财政经济委员会还对2024年计划草案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