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景中 记者 孔令玲)文明创建是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载体和展示检察形象的有效平台,连续7次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9次获评“扬州市文明单位”,并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市检察院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并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和时间,绘制创建“蓝图”,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协力推进的争创大格局。
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市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创建重点,以“驿路邮检”党建品牌为引领,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党课主讲人宣讲等活动,短视频《驿路邮检》曾荣获戛纳国际微电影节优秀作品奖。相关做法被《新华日报》“学习强国APP”等媒体报道。每年初,市检察院都制定岗位练兵任务计划,推行“师带徒”“跟班学习”、庭审观摩等活动,提升一线青年干警实践技能。近年来,市检察院先后选派10多名干警在中纪委国家监委、援蒙结对院等多地挂职锻炼,有7名干警入选省级、国家级人才库,1名干警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殊荣。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平台功能,面向社会接受各界观摩。“驿路邮检”法治宣讲团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绿书签”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以保护高邮湖、大运河为重点,践行生态修复理念,充分发挥打击、治理、修复、预防等检察职能。不断完善“互联网+检察”服务模式,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无偿献血”等活动,1名干警获评“全国献血金奖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