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颁布,正式启动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省政府聘请省属金融机构——紫金保险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政企合作开展公共管理的新模式,为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肇事逃逸等原因无力支付医疗费情况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十一年来,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积极参与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工作,用心、用情解民忧、纾民困,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打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据悉,截止今年5月,高邮市救助基金服务站累计为900多位患者垫付抢救费用2900余万元,惠及900余户家庭。
为保证基金管理规范、运转顺畅,江苏省政府成立了由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有效保障了基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高邮市道路救助基金工作自2011年开始运营已走过十一个年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基金救助工作的运营和实施,十余年如一日与基金部门积极合作,及时指导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中队积极参与交通事故伤者的抢救费垫付工作。通过交警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的通力协作,一笔笔“救命钱”挽救了垂危的生命,给近千户家庭送去了新的希望。
2021年,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起并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成立了高邮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我市道路救助基金协调机制,促进救助基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基金运营工作更加顺畅。未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加强与基金管理部门合作,提升垫付覆盖面,加大救助范围,为全市交通参与者提供全方位的救助与保障。
通讯员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