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事故猛如虎。一起交通事故就可能造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破碎或者倾家荡产。遵守交规、安全出行才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的有效方法!经公安交警部门分析,交通事故呈现出“4个60%”的显著特征,即:农村道路占60%、夜间事故占60%、60岁以上老人占60%、电动车占60%。
针对引发亡人事故的几种主要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行人、电动车驾驶人要做到“七不一要”:
一、不横穿马路。横穿马路是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5%。交警提示:过马路请“先看左、后看右、确认安全再通过”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的安全通行规则。
二、不闯红灯。闯红灯=自杀,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0%。交警提示:请一定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的基本通行规则。
三、不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是又一个“马路杀手”,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5%。交警提示:逆向行驶导致事故概率成倍增长,广大居民骑电动车请一定要遵守右侧通行原则。
四、不走机动车道。电动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就是拿鸡蛋碰石头,发生事故非死即伤,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0%。交警提示:驾驶电动车请走非机动车道;在机非混合型道路,请靠道路右侧行驶。
五、不猛拐方向。行驶过程中猛拐方向极易发生事故,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5%。交警提示:骑电动车掉头或改变方向时一定要谨慎观察,确保安全后再拐方向。
六、不超速行驶。“十起事故九起快”,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5%。交警提示:驾驶电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且行驶过程中不得强行超车、并排骑行、接打电话。
七、不驾乘非标电动车。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特别是电动三、四轮车是流动的“马路炸弹”,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0%。交警提示:目前上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绝大多数为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车辆,一旦发生亡人事故倾家荡产也无法赔偿。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不要购买、驾驶和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尤其不要用此类车辆接送孩子。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人,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八、要戴好安全头盔。“口罩防病、头盔保命”,小小的头盔,关键时刻能救你一命!据权威部门测试,头盔可以防止85%的头部伤害,在事故发生时极大地降低死亡率。交警提示: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率还很低,这也是发生事故导致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提醒您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和正确地佩戴头盔(扣紧安全扣,稍有勒紧感,不可前仰或后翘)。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让我们养成遵守交规的良好出行习惯,远离交通事故伤害;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共同营造有序安全、文明和谐的高邮道路交通环境!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