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建高邮市融媒体中心等机构的批复》(扬编办〔2019〕3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细则有关规定,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高邮市广播电视台于2019年4月整合组建了高邮市融媒体中心,现保留高邮市广播电视台,撤销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
特此公告。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