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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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2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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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启动
截止日期12月25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辉 记者 杨晓莉)日前,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教体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1日起正式启动,截止期为今年12月25日。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2020年度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00元/人;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人,与普通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普通城乡居民、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以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统一参保登记代办相关缴费手续;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参保登记代办相关缴费手续;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等参保对象由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不得通过发放现金或现金券补助个人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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