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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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4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的公告
  2018年12月4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终止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苏金监发〔2018〕2号),决定终止我市新秦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兴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汇通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中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4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包括:面向“三农”、“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创业投资、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公司印章、空白合同、重要票据、内网网卡对外均不发生相关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高邮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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