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岸上生活垃圾或污染物接收处置已形成了系统规范运作。而水上船舶污染物处置因其流动性强带来处置和监管上的诸多不便。为此,我市积极探索处置监管新模式,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悉,实行“联单制”旨在强化船舶港口防污染管理,做到源头可溯,闭环运行。当日集中办公现场,各部门向港口经营企业解读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操作指南》,指导港口经营企业开展联单业务培训,免费向港口经营企业发放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20本,并确定海事、港口、环卫具体工作联系人;督促在港3艘船舶送交船舶生活垃圾,由港口经营企业当场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环卫部门现场转运船舶生活垃圾。目前,“联单制”共有10名执法人员,投入1艘海巡艇、2辆执法车、3辆垃圾分类转运车参与运行。是日当场送交、转运船舶生活垃圾10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