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0%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市于199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老龄化程度居扬州市第二。在26名百岁老人中,女性有17名,男性9名。百岁老人大多具有心态平和、与人为善、家庭和睦、生活规律等特点。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多项敬老爱老政策,为老年人晚年幸福创造条件。从2011年开始,我市实行“尊老金”制度,并逐步提高标准。目前,我市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周岁至94周岁每人每月230元,95周岁至98周岁每人每月26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除此之外,市政府还为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年满85周岁的城区老人可以享受家人陪护免费就浴,百岁老人过生日时享受1000元慰问金。据统计,市财政每年发放“尊老金”近2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