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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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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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期间餐饮消费提示
  2018年国庆节长假将至,节日期间也是餐饮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为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特作如下提示:

  【外出就餐】

  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外出旅游时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防发生食物中毒。如要举办筵席,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网络订餐】

  网购食品时,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家庭聚餐】

  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料,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不要在无证门店或流动食品摊点购买散装熟食。原料使用前要仔细检查是否有变质迹象。备餐过程中易腐败的食品应冷藏保存,冰箱内存放食品应按照生熟分开原则,尽量用保鲜盒等工具盛放,避免交叉污染。

  要注意就餐时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餐饮单位及农村自办家宴】

  节日期间群体性聚餐增多,备餐、供餐过程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采购查验、餐饮具消毒管理、从业人员晨检等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食品留样。严禁超范围、超能力加工食品,严禁加工经营违禁食品,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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