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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7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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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有奖!
最多奖励10000元并严格保护举报人
  本报讯 (通讯员 尤宫新 记者 王小敏)近日,我市按照“重金奖励、及时兑现、规范运作和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原则,制定了《高邮市群众举报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线索,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尽一份力。

  据悉,《办法》中所称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线索,主要包括人均租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居住10人以上,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属于违法建筑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租赁场所等。群众发现或知悉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可通过拨打市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公开电话110进行举报,也可通过“高邮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对于群众举报且被确认的安全隐患线索,“整治办”将认真进行查证,并根据查证情况、发挥的实际作用及效果进行评定,按等级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奖励金额少则100元,多则10000元。《办法》还明确要求对群众举报的情况、举报人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对谎报信息或者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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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一版要闻01举报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有奖! 2017-12-07 2 2017年12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