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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4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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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目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办税制度改革,减少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已于2017年6月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业务的“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发票业务由传统的办税厅现场办税模式向基于互联网的离厅办税服务模式转变,让办税更便捷。

  您可以通过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etax.jsgs.gov.cn),在“发票领用申请-网上领用发票”和“代开发票申请-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模块提交您的发票领用及代开申请,我们承诺当天申请,最晚次日送达。办理详情可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及特服号、国税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大厅宣传资料和扫描二维码了解。

  “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将成为互联网时代办理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的主要方式,请广大纳税人积极响应,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国税空白发票寄递将统一选择EMS寄递!EMS秉承百年邮政的良好服务传统,依托邮政“三流合一”的独特优势,借助覆盖全球、遍布国内城乡的庞大网络资源,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快递服务。 EMS秉持“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以优质的服务赢得行业和消费者的认可。安全性、可靠性强,并可随时全程监控邮件下落,确保客户第一时间收到邮件,让老百姓切实了解和体验“少跑路、足不出户、轻松办事”的便捷服务。

  国税空白发票EMS咨询电话:18012130237(杨经理)

  电话查询:客户拨打全国客服电话11185查询邮件信息。

  网站查询:www.ems.com.cn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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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8致法人代表一封信 2017-08-04 2 2017年08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