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土地督察,对于促进地方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高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水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督察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力配合国家土地督察部门做好2017年土地督察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例行督察、专项督察两项督察工作的任务要求,深入了解土地督察体系和相关制度;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做好核实举证,切实做到责任履行到位、工作配合到位,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问题清单,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到位不放过的要求,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以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国土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