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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3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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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减炭加减法 打造绿色新标杆
  市发改委

  根据省、扬州市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发改委上下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抓紧抓好。

  一、形成共识

  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全体人员会等形式,使全委同志认识到,做好减炭工作是高起点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构筑江淮大地生态安全屏障,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持续精准发力,强化治理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发改部门责无旁贷。

  二、组建班子

  成立发改委减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及投资科、工业科、能源科、综合服务科作为小组成员,并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三、率先破题

  主动与扬州条线部门对接,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省里的统一制式,精心编制减炭工作实施方案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时上报“263”办公室。会同“263”办公室开展燃煤锅炉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访督导秦邮特钢、国信燃机等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扬州市下达我市的减炭任务,我市至2020年须减少煤炭消费16万吨,相当于在2015年的基础上削减28%的用煤量。工作要求很高,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压力很大。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本次动员大会精神,围绕减炭这一中心环节,狠抓源头控制,做好减炭工作“加减法”,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一、做好审批减法,严把减炭入口关

  我委将充分发挥投资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严把准入关。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对未能完成全部煤炭替代量的项目,一律不审批、核准和备案。严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实施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替代。严控耗煤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对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二是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相关规定,加大落后、低端低效产能淘汰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倒逼、激励、服务措施相结合,依法淘汰、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相结合,以更加严格的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三是稳妥化解过剩产能。结合高邮实际,突出机械铸造、小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完成 “去产能”工作任务。

  二、做好项目加法,推动清洁能源替代

  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鼓励发展和利用非化石能源的政策,大力实施光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项目。一方面,继续引导和支持实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项目,推动“千家万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风力发电项目,推动深能东部风电项目二季度开工;继续挖掘生物质资源潜力,推动生物质应用项目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减炭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国信热电联产项目今年年内建成投产,并完成其供热范围内的全部150台燃煤锅炉替代;积极推动城南新区惠民型多能互补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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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4做好减炭加减法 打造绿色新标杆 2017-03-23 2 2017年03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