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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3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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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需要“美丽村民”
  □  夏慧

  临泽镇董潭村二组村民自筹、自建、自用、自管休闲健身广场,不仅是基层村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更是村民改变“等、靠、要”的观念,自觉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鲜活示范。

  “美丽乡村”不仅“美在环境”,还要“美在精神”。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五位一体”建设、农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农家书屋建设等工程,农村环境卫生和精神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然而,在一些边远偏僻的乡村,仍有一些村民依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成为他们精神文化生活“空巢”现象的真实写照。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村民的求乐、求知、求美、求参与的愿望更加强烈。董潭村二组“康尔乐”健身休闲广场建成后,每天都有数百名村民在广场上健身休闲,这是村民对精神文化迫切需求的最真实的表达。建设“美丽乡村”,就是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让大家在物质富起来的同时,精神也能富起来。

  “美丽乡村”不是等来的,需要村民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才能美丽常在。“齐心协力”意味着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只有主人翁,没有路人甲。董潭村二组村民之所以建成健身广场,靠的是不等、不靠、不要的精神,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只有大家都来参与,才能使“美丽乡村”更加美丽,才能实现三个文明建设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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