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下单后却是原价,说好的观光旅游变成了购物游,预充上千元的消费卡没用几次商家就跑路了……各种各样的消费“陷阱”,身为消费者的你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了,是觉得麻烦就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呢?还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在“3·15”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听听他们对消费维权的看法。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当你遇到商家答应的事没有做到或者购买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等情况时,你是选择忍气吞声,还是积极维权?近日,记者采访了邮城数位市民发现,与过去维权意识淡薄不一样,如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消费纠纷,我会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市民陆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她驾驶的别克汽车发生车损事故,报险后按保险公司要求将车开到高邮一汽修厂进行定损维修,花了15300元。时隔不久,她驾驶该车去上海办事,该车却在上海再次“抛锚”。陆女士找到别克4S店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告诉她汽车发生故障是因为上次车损维修时,汽修厂为其更换的零配件并非正厂的零配件,而是用的“杂牌货”,与汽车并不配套,因此导致故障发生。
“我听后非常气愤,但因远在上海,只得又花了2700元更换零配件。”陆女士说,回到高邮,她找汽修厂多次交涉无果后,选择到市消协投诉,寻求帮助。“最终经过多轮调解,该修理厂赔偿了我维修费2700元。”
“我也遇到过‘消费陷阱’,在与商家交涉无果后,我向消协投诉,最终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国庆期间,他在市区某家用电器经营部购买了4万余元的家电,其中1.5匹、1匹变频空调各两台。“送货时商家推说1匹变频空调暂时没货,没几天商家又打电话告诉我,说厂家已没有这个型号的货了,能否安装其他型号的空调,我也只好同意了。”陈先生说,因为两台1匹变频空调是安装在小房间,平时没人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使用。后来使用的时候,他发现这两台空调制热效果都不太理想,就打电话给维修人员。维修人员检查后发现,空调没有问题,制热效果不好,主要是因为这两台空调只是普通空调,不是变频空调,只能达到这种效果。
“我当时非常恼火,就找经销商交涉,经销商拒不承认,实在没办法,我就选择到市消协投诉。”陈先生表示,最终,在市消协的帮助下,经销商为他调换了两台变频空调。“遇到这类欺诈行为,不能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要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不知道该找谁投诉、维权证据不足,加上维权所需时间较长,耗费人力、物力等原因,不少市民选择主动放弃维权或者维权路以失败告终。
2016年1月,谭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墙贴,收到货一看,墙贴的颜色与她在网上看到的不一致,而且存在一些瑕疵。她要求退款,但卖家坚持认为商品的颜色和质量没有问题,拒绝退款。为了维权,谭女士拨通12315投诉热线,但最终因为证据不足,维权失败。
商家:有问题多协商,希望双方相互谅解
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或者维权行为,商家又是如何看的?近日,记者走访了邮城部分商铺,不少店主表示,有问题多沟通、多协商,希望双方相互谅解。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些很小的问题,然而,买主动不动就大吵大闹要退货,遇到这种消费者是最让人头疼的,其实他们和我们好好协商,大部分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说起遇到消费者投诉如何处理时,商业街一服装店销售人员表示,遇到消费者投诉时基本上很难处理妥当,特别是遇到一些比较“难缠”的消费者。
“其实我们在销售每一件衣服的时候都会让消费者试穿,他们觉得满意才购买。对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衣服,比如必须干洗,我们都会提醒消费者注意。”该销售人员认为,很多时候,是由于消费者购物后不关注注意事项导致出现问题而上门投诉。“去年,就有一位顾客在我们店里买了件针织衫,因洗涤方式不对,导致衣服缩水,找到我们硬说衣服有质量问题。”该销售人员希望买卖双方能相互体谅,消费者因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不要把责任推给商家。
“如果是我们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是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我们不负任何负责。”市区通湖路一手机店老板告诉记者,如果有消费者因手机售后问题找到店里,他们会先了解情况,如确有必要,再送手机到维修点检测,如果检测结果确实是手机质量的问题,他们会给消费者调换或是退货。但如果是消费者人为损坏,就需要消费者自己负责。
采访中,也有不少商家表示,遇到顾客投诉,他们会积极应对,尽快解决问题,但消费者也要理性维权,不要“鸡蛋里挑骨头”。
市消协:市民要理智消费、勇于维权
“2015年,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124件,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 5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7万元。在这些投诉案件中,网购、旅游、手机、家用电器、早教、私家车等成为我市2015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针对各种消费投诉,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自身首先要理智消费,能够经得住诱惑。购物前,应明确购物消费目标,选购计划外商品要三思而后行,特别是面对打折、优惠、返券、有赠品等活动时更要经得住诱惑。要知道节日促销通常是各大商场、超市最常用的增加销售额、提高销售利润的经营策略。消费者选购商品,除了受实际需求拉动,也受环境氛围影响,受营销宣传蛊惑,受从众心理驱动,不少消费者因贪小便宜,购买一些不需要、不实用或过季闲置商品,节日过后,就会出现因后悔而退换货等情况,容易引发消费纠纷。
此外,消费者在消费之初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因为在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后虽然有很多途径可以维权,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消费者自己。不管是交涉、投诉,甚至是打官司都需要证据。证据包括书面宣传材料、购物发票小票、书面合同协议、口头承诺录音、商品服务录像等。这样做虽然累一点笨一点麻烦一点,但有利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损,不要选择忍让,要主动依法维权。如能在现场解决最好,不能在现场解决或者不适宜在现场解决的,也要理性有耐心。
就网购纠纷,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做到: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仔细查看购物网站的商家和商品信誉评级,并浏览其他买家对该商家和商品的评价;认真看清该商品的详细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还有售后服务的内容;注意合同中有无“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与此同时,消费者还要注意使用网站所提供的聊天工具并保存聊天记录,尽量索要购物发票作为购物凭证。